滨州职业学院学习宣传贯彻《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》实施方案
发布时间: 2019-03-05 浏览次数: 2906

滨州职业学院学习宣传贯彻

《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》实施方案


按照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《<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>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》的通知要求,认真做好《条例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,特制定本方案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刘家义在山东省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,认真落实“生命至上,安全第一”的安全发展理念和省委、省政府系列决策部署,掀起学习宣传《条例》的热潮,落实全面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方略,营造“校园安全、人人参与”的工作氛围,保障学院健康、稳定发展。

二、工作推进措施

(一)组织学习宣贯。

    1.动员部署。制定《滨州职业学院学习宣传贯彻〈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〉实施方案》,并在办公网网发《条例》全部内容,各院、各部门分级组织召开《条例》学习宣传动员会,确保《条例》宣传贯彻工作有序、有效推进。

2.集中学习。各院、各部门要把学习《条例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任务,采用集中学习、分散自学、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,集中一段时间原原本本地学,准确理解、把握《条例》的主要内容,切实做到全面掌握、综合运用、依法安全。

3.专题培训。各院、各部门组织举行分管安全管理领导、学生科长、辅导员、学生干部、学生骨干专题培训,使师生准确理解、全面把握《条例》的各项规定,推进提高学院安全工作水平。

4.巡回宣讲。各二级学院组织辅导员、学生骨干利用学生工作例会、党团活动等时间,进行巡回宣讲,解读《条例》的立法背景、意义和具体内容。

(二)广泛开展宣传。

1.保卫处牵头利用“滨职骁卫”微信公众号、“滨职教育群”、APP 等登载《条例》解读、问题解答、案例分析等,通过多渠道传播、多形态展现,形成宣传《条例》的网络矩阵和集群化效应,为《条例》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。

2.各二级学院在新学期开学后,集中在 3 月份组织开展“《条例》宣传月”活动,让《条例》进课堂、进宿舍,进一步提高全院的校园安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。

3.充分利用院报、办公网、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,广泛宣传普及《条例》相关内容和安全常识。

(三)完善制度体系。

1.完善体制机制。保卫处牵头,依照《条例》标准,完善《滨州职业学院发展风险评估(识别)及预警防控机制》,明确学院整个办学过程中存在安全风险点、管理台账、责任清单、规避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,推进“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信息化管理体系”平台建设;细化“安全责任书”条目,明确责任主体;健全校园消防安全“网格化”管理制度、体系,确保校园安全落实落细;完善“校地警”共建平安校园运行机制,达到案件处置及时、有效的目的。

2.健全工作制度。各院、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机制,严格网上“安全日报”规范;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制度,完善安全工作档案,做到会议有记录、有内容、有问题整改措施、有实效,逐步形成以《条例》为依据、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体系。

(四)提升服务能力。

1.开展理论研究。保卫处牵头,围绕《条例》深入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园安全文化研究,推动学院安全管理队伍工作能力、业务水平的提升。

2.组织开展全省“平安校园示范学校”创建活动。保卫处牵头,围绕《条例》,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目标任务,细化落实“平安校园”建设评估指标体系,推动学院“平安校园”长效机制建设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

各院、各部门要不断强化对《条例》颁布实施重要性的认识,按照本方案部署,把学习宣传贯彻《条例》作为近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,统筹谋划,细化责任分工,切实把《条例》学习宣传贯彻抓好抓实。

(二)广泛宣传发动

各院、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,突出实效,创新活动形式,扎实做好《条例》的宣传贯彻,营造全院全员参与抓安全、懂安全的良好氛围。

(三)组织学习考核。

期末,学院将利用安全教育网上测试平台,组织开展学习宣传《条例》知识考核,考核结果计入年度综治考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