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车辆停放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8-12-07 浏览次数: 1849

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车辆停放的通知


各院、各部门:

为落实滨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督查要求,保障校园消防安全通道畅通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中心大楼周边规范停车

培训中心大楼周围,除规划的停车区域外,其余区域为消防设施维修保护区域和消防通道,消防通道一般是指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,消防人员实施灭火救援和疏散被困人员的通道。消防通道的设置主要是为了保障人们生命、财产安全在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得到及时救援。消防车通道畅通是消防车通行的基本保证,能够为消防员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赢得宝贵时间。一旦发生火灾,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,因此绝不能占用、堵塞。

二、禁止路段违规停放车辆

除学院因大型活动临时交通管制外,校园各路段禁止停放车辆。

各院、各部门要广泛宣传,率先垂范,带头执行,并督导师生员工自觉遵守学院规定,共同维护和创建文明、平安、和谐的校园环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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