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车辆管理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8-12-03 浏览次数: 1643

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车辆管理的通知


各院、各部门:

为强化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和文明校园创建活动,保证校园环境整洁美观,现对校园内的车辆停放及自行车、电动车进行集中整治和规范,现通知如下:

    1.校园内教职工和学生自行车、电动车一律按车位规范停放,严禁违规占用消防通道停放,严禁在交通道路主干道、消防通道、人行道、楼寓出入口等非停车区域乱停乱放。

2.学院教职工车辆严格按停车位规范停放,严禁在交通道路主干道、人行道、学生楼寓出入口、学生餐厅广场等非停车场所乱停乱放;学院北操场两侧体育课教工车辆可停放在实训广场、风雨操场停车区,严禁在立业路、建功路两侧人行道上违规停放;培训中心大楼周围,除规划的停车区域,其他区域禁止停放任何车辆,并严禁占用消防通道。

3.各院、各部门组织的社会培训或者其他活动,原则上,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园,特殊情况需要进入校园的,要严格按照学院要求规范程序,遵守校园车辆管理,如出现违规停车或不遵守学院交通管理的,追究相关部门管理责任。

4.严禁学生将电动车电瓶拿到宿舍内充电,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为电车充电,因在宿舍内充电或私拉乱接充电线为电车充电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,一切后果与本人承担,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置。

各院、各部门要广泛宣传,率先垂范,带头执行,并督导师生员工自觉遵守学院规定,服从相关部门的统一管理。对于乱停乱放及不听劝阻者,在全院实名通报,并计入部门年度考核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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